企业新闻

白蚁防治单位改制转企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0-1-10 6:15:2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中国即将加入WTO,白蚁防治行业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白蚁防治的基本概况和改制的必要性。
  我国的白蚁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随着广州、南昌、福州等市相继成立白蚁防治机构,初步揭开了我国白蚁防治工作的序幕。1958年李始美专家赴北京、上海等地进行讲学,《人民日报》为之发表"科学并不神秘"的社论,在全国掀起了一个群众性的白蚁防治高潮,引起了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广东、浙江、江苏、江西等地陆续成立白蚁防治机构。从1960年3月到1980年9月,先后在湖北沙市、浙江绍兴、广东广州、福建福州召开了四次全国性的白蚁学术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白蚁防治工作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钢混结构的房屋和现代高层建筑亦遭受白蚁危害,且呈上升趋势。为治理蚁害,造福百姓,国家先后出台了城管综字[87]28号文件、建房[93]166号文件和建设部第72令,各省市相继出台政府文件,并成立白蚁防治机构,至今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建立了县一级的白蚁防治机构。
  40多年来,我国白蚁防治单位始终坚持"努力防治蚁害,优质为民服务"的原则,极积为全国的房屋建筑、水库堤坝、名木古树、农林作物等进行白蚁防治,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为减少白蚁危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国白蚁防治单位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政府部门直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二是社会团体及社会人士成立的公司。其中,绝大部分的白蚁防治机构是1982年以来成立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城建、房管、科委等政府主管部门,其模式大多为事业管理、企业运作;而深圳、广州、重庆等极少数的白蚁防治单位是1999年以来成立的公司,其模式是企业管理、企业运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日益临近,我国白蚁防治行业在迎来诸多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开辟新的发展之路,已成为急切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现行体制存在的缺陷:
  1、业务按行政区域划分,垄断经营服务。目前,各地白蚁防治单位基本上限于自己行政辖区内开展工作,一般不跨区域承接业务。靠政府部门把关,垄断经营服务,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竞争力不强。(1)加入WTO和放开市场后,现行体制下很多的白蚁防治单位将难以和国外先进白蚁防治企业进行公平竞争。(2)用人机制不活,制约改革发展。白蚁防治单位多是政府部门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本身无独立的人事权,人员的进出听命于上级主管部门,一方面单位不能及时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提高技术力量和增强竞争实力。另一方面上级部门为安置人员而分配给白蚁防治单位,使得非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较高。加上没有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考核制度、解聘辞退制度尚未健全,人员进出渠道不畅,所有这些都成为制约单位改革发展的瓶颈。(3)政事不分、企事不分,机构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部分白蚁防治单位履行着政府行政职能,其经费来源、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和政府机关一样。另一部分白蚁防治单位早已由事业单位演变为企业,却仍打着事业单位的牌子,虽企业化管理,但仍属政府行为,使职工安于现状,懒于开拓创新。(4)全民所有制形式的白蚁防治机构,产权不明,家底不清,公有资产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监督。(5)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体制,行业缺少有效的市场监督和市场准入制。1999年以来,广州、深圳、重庆等地相继放开白蚁防治市场,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和市场准入制,曾一度出现单位间为争夺业务、抢占市场而相互压价,这种只顾经济效益忽视施工质量的做法,既损害白蚁防治行业的形象,也削弱白蚁防治单位的实力。
  (二)入世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入世面临的机遇:(1)加速我国白蚁防治的市场化进程,扩大和完善白蚁防治市场。(2)加速我国白蚁防治市场参与主体的成熟和发展。(3)促进我国白蚁防治市场客体的进一步优化。4、推动中国白蚁防治市场的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2、入世面临的挑战:(1)先进管理经验向落后管理观念的挑战。(2)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向高成本、低质量的服务的挑战。(3)较高市场决策水平向非市场化决策手段的挑战。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国企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新形势新体制要求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政企、政事分开的步伐,本着脱钩、放权、搞活的思路,把管理权和经营权分开,改变用管理机关的办法管理企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地把他们推向市场。
  所有这些对白蚁防治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改制就很难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生存、求发展。市场规律客观无情,市场不会迁就企业,企业也不可能不遵循市场规律。可见,改制是大势所趋,只有改制才能适应市场竞争。现在单位进行改制,不仅客观需要,而且条件有利,对大多数单位来说,时机已基本成熟。白蚁防治是新行业,很多单位成立时间不长,而且注册资本不高,股权设置容易。同时,有些单位早已改为企业,探索了一些经验,职工的改革意识较强,对改制寄予了厚望。
  二、改制的操作办法
  (一)理清产权关系,搞好产权界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积累谁所有"的原则,对拟改制的白蚁防治单位的产权进行如下确定:
  1、以1984年实行"拨改贷"的时间为界,将1983年底白蚁防治单位的净资产和1984年1月1日以后国家专项拔款形成的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将1984年1月1日以后白蚁防治单位税后留利积累形成的净资产和亏损单位由税收减免返还、财政贴息等形成的净资产界定为白蚁防治单位集体资产。
  2、在改制中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若大于或小于上述确定的国有资产、单位集体资产的,其差额部分作为资产增值或减值按比例划分。
  3、1995年清产核资时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级差价格50%进入白蚁防治单位资金部分在改制时调出,其使用继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费。但单位在改制中进行5项提留、6项扣除后全部经营性净资产为负数的,可以将划拔地改为出让地,通过土地评估,先以量化的土地资产部分或全部弥补净资产负数;如仍不够时,可再将其出让金及税金弥补单位净资产负数,弥补后有余额的可以借给单位,收取3%的占用费,并实行前三年减免后两年减半收取的政策。
  (二)资产处置
  1、量化集体资产:(1)凡资产量化部分必须实行个人配股,量化的资产与职工入股比例一般在1:0.5到1:2之间,具体比例视单位经营状况而定。(2)因单位核心层成员(党政主要领导)配股数额较大,当一次缴付达到职工人均三倍仍不能交足股金的,在进行个人资产抵押前提下,经债权银行同意,可将单位的银行贷款转到个人名下购股,并由其定出还款计划,按期还本付息。
  2、改制白蚁防治单位的国有股权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为持股人参与单位管理,国有股的红利可转增国有股,也可借给单位使用,收取3%的占用费。改制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原则上由改制后的单位使用管理。
  3、白蚁防治单位的债权、债务,仍由改制后变更的新单位接受和承担,资产出让价按净资产评估确认值计算。
  4、白蚁防治单位租用的房地产部门直管公房,可采取两种形式处置:一是按照房屋结构不同折价,一次性地整体转让给白蚁防治单位;二是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可采取以房入股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引导白蚁防治单位以房地产入股对社会融资,实现产权多元化。
  5、对白蚁防治单位在使用市面上房地产部门直管公房过程中,1992年后进行了改建扩建的,新增的房屋面积,按出资比例归投资者所有。
  (三)鼓励职工控股或买断单位产权。
  对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白蚁防治单位,在股本设置时,一般可设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股权宜相对集中,形成控股核心。股权要向个人股倾斜。一般白蚁防治单位的职工投资和购买股份比例,应超出总股本的51%,国有股原则上不控股,鼓励单位经营层持大股,形成控股。鼓励职工一次性买断国有产权,一次付款的,可实行50%的优惠;也可采取一次买断,分3年付款的办法,可优惠30%。但改制注册登记前必须交足不低于出售总额50%的金额。
  (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组。在产权调整中,鼓励白蚁防治单位吸收社会资本入股,在合资、合作时,可以适当让渡分红权。同时,鼓励民营或外资企业买断白蚁防治单位的产权,实行与职工购买单位产权同等的优惠。
  (五)收益分配
  白蚁防治单位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税后利润在按法定比例留足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益金后,可由单位股东大会自主决定分配。职工个人持股和资金量化取得的分红转为新增股本,视为单位自身积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六)实施两个"置换":
  1、身份置换
  (1)白蚁防治单位1984年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尚未到期的,根据单位资产置换、重组情况,可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已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按再就业政策办理。
  (2)1984年以前招收的原固定职工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3)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在一次性交纳距法定退休年龄所需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提前退休期内的养老金后,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4)离退休职工按社保有关规定留足费用后,由社保机构发放保险金。
  (5)白蚁防治单位所欠职工工资(基本生活费)、福利费等及社会保险费应在补偿时一并补给。
  (6)白蚁防治单位在职职工置换身份补偿通过职工优惠配股、购股解决。
  2、资产置换:
  (1)收购净资产形式的产权整体转让,原企业债权、债务由收购方承担。
  (2)企业产权转让收入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3、"两个置换"的主要途径:
  (1)通过盘活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实施。
  (2)无土地使用权但租用直管公房的白蚁防治单位,经当地企业改革办批准,可优惠购房,用购房优惠价与房屋评估价值的差额置换职工身份。
  (3)白蚁防治单位兑现补偿资金有困难的,可将本单位未经抵押担保的国有资产置换职工身份。
  (七)改制的程序和步骤
  1、单位内部酝酿、动员、统一认识,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
  2、向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提交改制申请,并办理改制立项备案手续;
  3、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对及确认所有者权益;
  4、有关部门审批改制方案;